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 - 11 - 10
近日,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第三组组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张魁银带队到我市就2020年-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监督考核等方式,对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五个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按照专项监督工作要点进行了打分。监督工作组还抽取了平定县、盂县2个县进行了监督。
监督组在肯定我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成果的同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指导。张魁银强调,下一步工作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继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生态环境行政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发展大局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机制作用,通过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法治政府督察等多种手段,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本地法治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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