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我市坚持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整改成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截至4月27日,我市累计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20批90件,已办理15批60件,其中办结25件,阶段性办结35件。
我市把配合保障好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市上下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立行立改做好转办问题整改。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保障机制,紧跟督察组工作节奏。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督察组、省、市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认真查办,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广泛的群众参与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论大与小、急与缓、重与轻,我市要求做到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上报。在高效高质办理案件中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4月9日,盂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关于“盂县永店坡老城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大王庙后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的案件。盂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4月10日完成整改,并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整改效果得到了群众认可。案件办结后,盂县对住建领域扬尘管控工作作了进一步梳理,加大管控力度,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郊区接到“恒大帝景小区,三期工地白天夜间施工噪音巨大”问题举报后,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监测,确保场界噪声监测点位昼夜等效声级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用数据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矿区针对群众反映的“赛鱼站旁一废品回收站造成环境污染及私建围墙占路”的问题,矿区市场监管局对矿区卫昌废品收购点营业执照予以吊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蔡洼街道办事处分队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清运垃圾。同时,矿区要求占地人员拆除了围墙。“围墙拆了,路通了,垃圾也没了。”周边的一位居民对整改成效很满意,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会“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