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科财函〔2020〕241号)等要求,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建二[2021]62号)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函》(晋环函〔2021〕131号),结合我市大气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市属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把关,县(区)属项目由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财政部门共同审查把关。所有项目经过项目单位的申报、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及财政部门的筛选、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资金拟分配项目公示如下,请社会监督。
附件:o365邮箱_365bet亚洲真人_beat365体育官网生态环境局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专项资金拟分配明细表